2022/12/3 19:47:07
根据合肥市就业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岗位开发促进就业的通知》、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临时性专项岗位和短期见习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做好我区短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2年短期就业见习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2年经开区共开发155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1《合肥经开区2022年短期就业见习岗位表》。
二、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后未参加社会保险且首次申请参加见习),见习工作主要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三、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由见习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期限为3-6个月。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各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各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审核
1.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报满即止。凡有意参加短期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各社区(街道)联系(见附件1),将《合肥经开区2022年短期就业见习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姓名+短期见习”命名。每人限报一个见习岗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
2.资格初审。各见习单位对报名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见习单位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各单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复审。
3.资格复审。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对见习单位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的短期见习人员。
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或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没能实现人岗匹配的,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区组织人事局与各单位协商确定见习对象。
六、组织上岗
见习人员确认后,签订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安排上岗见习。
七、见习管理
1.各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合肥市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书一式3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1份,报区人力资源中心备案1份。
2.见习期间,各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购买社会保险。
3.各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安全提示等。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需要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各见习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0551-63804856
附件: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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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etda.hefei.gov.cn/xwzx/gsgg/18335579.html